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现拟将2023年第四季度中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17人、符合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1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3人、符合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3人名单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 0391-8866466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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