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焦作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对焦作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3、4#楼人才公寓联合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请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3970007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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