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政和退役军人领域待遇支付管理,防止冒领待遇现象发生,我区将在2024年11月全面开展辖区民政和退役军人领域待遇领取对象生存认证工作。
一、认证对象
截止2024年10月底全区所有领取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生活补助、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对象。
二、认证时间
2024年11月1日一2024年11月20日
三、认证方式
1.通过关注“高新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公众号,手机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一部手机可认证多人。待遇领取人员自己不会使用手机认证的,可请家人、亲属、朋友、村(居)委民政专员帮忙认证。
2.无法使用手机认证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协助认证。本人行动不便,需上门认证的,年检认证当月由行政村民政专员负责联系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由社会事务办上门进行认证。
四、认证操作流程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高新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搜索“高新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关注。
2.进入“高新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主页面,点击最下方“智慧养老”;如果下方未找到“智慧养老”,点击右上角,进入到此页面点击中间小字“服务”,再点击下方“智慧养老”。
3.进入到“智慧养老”网主页面,点击左侧第一个图标“自助生存认证”。
4.进入到“资格认证”页面,根据提示输入需要认证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输入完成后点击“开始认证”;如显示“验证成功”即代表认证成功;如未通过认证,请按照提示重新认证。
五、认证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区民政中心将按时足额为其发放各类待遇。
2.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民政和退役军人领域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3.对服刑和死亡人员等冒领待遇和故意造假骗取待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回其冒领待遇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认证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所属乡(镇)街道咨询电话:
李 万:0391-3561839
文 苑:0391-5350010
文 昌:0391-7756199
阳 庙:0391-8381520
宁 郭:0391-7555758
苏家作:0391-8070078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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