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管理,严防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豫人社办〔2021〕9号)文件要求,我区将在2024年11月全面开展下半年度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认证对象
全区所有年满60周岁并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1964年11月30日之前出生的,并且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60周岁以上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4年11月1日一一2024年11月25日
三、认证方式
1.通过下载“河南社保”和“支付宝”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一部手机可认证多人。待遇领取人员自己不会使用手机认证的,可请家人、亲属、朋友、村(居)委负责人社工作的协管员帮忙认证。
2.无法使用手机认证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乡(镇)街道认证。本人行动不便,需上门认证的,年检认证当月由行政村协管员负责联系乡(镇)街道社保工作人员,由社保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四、认证操作流程(以下两种认证方式均可)
1.下载“河南社保”认证操作流程(安卓手机专用):
登录“河南社保”——点击【待遇认证】一选择【本人认证】(他人认证)一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一一点击【下一步】——认证成功后会提示“认证成功”。
2.下载“支付宝”认证操作流程(苹果、安卓手机都可用):
登录“支付宝”一一点击【豫事办】一一点击【社保资格认证】一一【为本人认证】(为他人认证)一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认证类型选择【河南省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一【前往认证】一一认证成功后会提示“恭喜您,认证成功”。
五、认证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按时足额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2.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3.对死亡人员冒领养老待遇和故意造假骗取养老金待遇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追回其冒领的养老金待遇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使用认证软件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所属乡(镇)街道咨询电话:
李万:0391-8378753
文苑:0391-5357212
文昌:0391-7756516
阳庙:0391-8381538
宁郭:0391-7552874
苏家作:0391-8070078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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