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3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2 号文件做好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工作的的通知》(焦人社〔2022〕16 号)文件精神,焦作市厦工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焦作市方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焦作正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焦作方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4家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焦作市厦工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
装载机操作工(初级)一期 52人
焦作市方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4年育婴师01班 39人
焦作正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4年叉车司机9期 54人
焦作方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4年高新区【中医康复理疗】第一期 34人
根据豫人社规〔2022〕2号和焦人社〔2022〕16 号规定:“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 /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与本人岗位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脱产培训,集中时间在24个学时以上、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满8个学时给予200元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24个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列入年度补贴目录 A 类、B 类职业 (工种) 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上浮 20%、10%”。
焦作市厦工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局认定52人符合补贴条件,按每人770元标准补贴,拟向焦作市厦工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补贴资金40040元。
焦作市方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局认定39人符合补贴条件,其中38人按每人1600元标准补贴,1人按每人700元标准补贴,拟向焦作市方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补贴资金61500元。
焦作正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局认定54人符合补贴条件,其中48人按每人700元标准补贴,6人按每人800元标准补贴,拟向焦作正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补贴资金38400元。
焦作方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局认定34人符合补贴条件,按每人800元标准补贴,拟向焦作方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补贴资金27200元。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7日,请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0391-3566787
焦作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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