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企业环保备案公示
发表时间:2017-09-16 发布者:管理员

按照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再排查的通知》(焦示环委[2017]5号)文件要求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文件精神,经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集体讨论,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2017年第一批),公示期为:916920,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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