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御景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南苑-悦龙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20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恒大南苑-悦龙台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御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世纪路中段北侧
项目概况:焦作御景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南苑-悦龙台项目。占地面积为107210㎡,总建筑面积为2768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978㎡,包括22栋住宅楼、1栋商业用房、1栋配套用房、1栋幼儿园等;地下建筑面积84000㎡主要为地下车库。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泵房、热交换站、生活泵房、变电站等。项目建成后,共计入住约1424户居民。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施工扬尘,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设置防尘措施。使用商砼,禁止现场搅拌;确需现场搅拌的,必须使用预拌砂浆。靠近居民一侧设置5米高围挡。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基坑降水采取下游回灌的方式排水回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固废。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输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午休时段及夜间22:00到次日06:00期间禁止施工。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燃气废气和油烟集中收集通过公用烟道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楼顶1米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水质满足《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二级标准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水泵设备、车库配套风机、热交换站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配套购置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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