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24 发布者: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7〕92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要加强意见征集、政策文件解读、执行结果反馈等薄弱环节的公开力度,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在2017年7月20日前,根据我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专栏或专题设置。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并上传发布本单位公开信息。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驻区机构要在11月20日前,按照《焦作市示范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的任务分工对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日常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强化监督考核

我区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当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制定了考核细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项考核,并在考核中占有重要得分权重。各乡镇(街道)、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将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详细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直各部门于2017年11月20日前向区管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区管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和专项检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依法行政、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中,如有疑问,请与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563680。)


附件:焦作市示范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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