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十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一赛一节”暨四城联创工作会精神,迅速掀起四城联创工作热潮,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特制订十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规范道路名牌、交通标志及市政设施标志。
工作目标:各类路名名牌、交通标志及市政设施标志设置合理,名称准确,公共图形标志规范,保洁良好。
整治标准:
1、城区道路路名名牌制作、设置规范、保洁良好。
2、主干道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3、各种交通指示牌完好,无乱贴乱画。
4、停车线、斑马线等交通标线完整清晰。
5、交通护栏设施完好,干净卫生、无损坏和缺失现象。
6、信号灯管理维护到位,完好率100%。
7、中小学校门口设有减速带、斑马线等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安全通行。
8、街头报栏、便民座椅、雕塑、护栏等各种市政设施完好、整洁,正常使用。
9、农贸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桥梁、河道等市政设施标志设置规整,保洁良好。
牵头领导:许海玲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交警五大队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4月15日
(二)开展市区农贸(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工作目标: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设施完备、划行规市、环境整洁、分区经营,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良好和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
整治标准:
1、市场管理内设机构健全,职责清晰,人力、物力配备充足,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服务和管理能力。
2、市场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对消防安全、商品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合同管理等有明确具体要求。
3、设施完好。市场内各项设施整洁、统一、规范、整齐划一、架、柜、台、池摆放有序。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4、活禽销售有独立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废弃物规范处理、40%农副产品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
5、环境整洁。市场内配备有必要的保洁人员,定岗、定责、定时清扫,排水、排污等设施和用具齐全,无垃圾、污水、异味,无苍蝇、老鼠、蟑螂;农副产品市场达到禽入笼、鱼入池、菜上台。
6、市场设置有公厕,环境整洁,有专人管理。
7、各种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设置规范、醒目,内容更新及时。
8、市场设停车场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分类停放管理,进出有序。
9、严格执行国家“限塑令”的规定,不销售或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不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10、农贸市场内从事生鲜肉类和熟食经营的商户,做到证照齐全,无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现象。
11、农贸市场出入口周边无乱摆摊位现象,商贩一律进入市场内经营,保持交通畅通。
12、在显著位置设立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有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和便民利民服务。
牵头领导:崔春杰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招商局、食药监分局、各乡镇(街道)、市场主办单位
完成时限:5月15日
(三)开展城区经营秩序治理。
工作目标和整治标准:取缔店外经营、流动经营、无证经营现象,规范设置市区瓜果等摊点摊群,保持市区经营秩序规范、环境整洁、交通顺畅。
牵头领导: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
完成时限:4月15日
(四)全面治理广告匾牌。
工作目标和整治标准:沿街广告匾牌和门店招牌设置完好无破损,整洁美观,无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无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户外广告现象。全面治理街巷、单位及居民楼院胡乱喷画、乱贴小广告现象。
牵头领导: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4月15日
(五)开展城中村、居民楼院、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治理。
工作目标: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健全、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公共厕所整洁卫生,设置宣传栏,定期更换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健康教育等内容。
整治标准:
1、落实清扫保洁制度。街道做到一天两扫,主要街道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确保城市道路整洁卫生。
2、全面落实门前五包(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美化亮化、文明行为)制度。制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以及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现象。达到地面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保持地面整洁。
3、街巷两侧规范设置果皮箱,对破损果皮箱及时维护更新。果皮箱等放置点及周围应保持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容器内垃圾不外溢,及时清空。
4、规范管理街巷门店的门头牌匾,全面治理小广告等乱写乱画行为。
5、街巷地面硬化。无坑洼、积水及黄土裸露。
6、街巷显著位置设置有创卫宣传标语或健康教育宣传栏。
7、居民区内地面平整硬化,有足量的垃圾桶、垃圾屋等密闭垃圾容器(每楼道设置一个),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8、院内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搭乱建、乱设摊点、污水溢流、违章饲养畜禽及违章种植。
9、楼道有照明设施。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积尘。
10、花池、绿地、绿化带管护良好、无垃圾奈物。
11、规范设置毒饵洞等病媒防治设施,开展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活动,“四害”密度达到标准要求。
12、公厕有专人管理,环境整洁。
13、在显著位置设立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牵头领导: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城管局、国土建设环保局、发展改革规划局、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计委
完成时限:4月15日
(六)开展主次干道、人行道整治。
工作目标:主次干道地面硬化平整、无坑洼、无积水及黄土裸漏,人行道沿和步砖无破损、无松动,落实清扫制度,地面无痰迹、无垃圾、无积水,果皮箱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整治标准:
1、道路路面硬化无明显裸露、坑洼积水。
2、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占用现象。
3、人行道、盲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置完好,步砖无松动、损坏和占用现象。
4、窨井盖、雨水箅子、排水沟盖板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
5、城区主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等地的步行道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及使用情况良好。
牵头领导: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4月15日
(七)开展市区“六小”门店治理。
工作目标:城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门店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取缔无证经营、店外经营。
整治标准:
1、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有效,并在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2、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
3、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掌握必要的行业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良好,操作规范。
4、门店内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溢流现象,垃圾容器密闭,环境整洁,通风良好。
5、消毒柜、保洁柜等设备设施齐全,正常使用。
6、设置有纱门、纱窗、排气窗纱网和毒饵洞、鼠夹等病媒生物防治设施,坚持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做到基本无蚊蝇、鼠迹、蟑迹。
7、无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8、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购置食材、加工及销售食品达到行业卫生要求。规范设置操作间、消毒间、厕所等,卫生管理良好,无垃圾杂物;操作间内墙壁瓷砖到顶,厨房地面铺设易于冲洗的水泥、水磨石或防滑地砖,具有一定坡度,最低点应设置排水沟和地漏;屋顶天花板选用表面平整、光洁、耐腐蚀、不易霉变的材料建设;下水道的总出口设置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栅栏或网罩,上下水道通畅。
9、小浴池通风良好,环境整洁。严格落实消毒制度,浴衣、浴裤、拖鞋、杯具等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清洗消毒,清洗消毒集中在消毒间分类进行。提倡使用一次性浴衣裤。
10、小美容美发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美容、理发、烫发、染发分区设置,烫发、染发区有机械通风装置。设置有皮肤病患者专用理发工具。
11、小歌舞厅通风良好,环境整洁。提供的杯饮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或饮料标识齐全,不过期、不变质。
12、小旅馆通风良好,环境整洁。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一换,见脏就换;提供的床上用品必须经清洗消毒,保持洁净,无毛发、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
13、在醒目位置设立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牵头领导:赵俊峰
牵头单位:卫计委
责任单位: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5月15日
(八)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工作目标:机动车、非机动动车按序行驶,停靠规范,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收费停车场指示牌设置醒目合理、设施完好、整洁卫生,路边临时停车位设置合理,人行道和盲道无障碍物,通行顺畅。
整治标准:
1、无大货车、畜力车进入市区。
2、强化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现象的管理。
3、机动车、非机动车无逆向行驶、随意掉头、违章停靠、越线等待、混道行驶等现象。
4、行人无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等现象。
5、确保安全畅通,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车辆在一个交叉路口能在3次绿灯内通过。
6、在市内客流量较大的公交站点设置志愿引导服务人员,引导乘客有序上下车。
7、主次干道无违章停车和利用机动车摆摊设点现象。
8、市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布局合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停放朝向一致。
9、收费停车场指示牌设置合理、醒目,设施完好。
1 0、各种停车场(点)标线清晰,整洁卫生,地面无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牵头领导:崔春杰
牵头单位:交警五大队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4月15日
(九)强化城区绿化工作。
工作目标:健全绿化管理制度,绿化养护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主次干道行道树按技术规范刷白,绿化养护及时,无死亡、枯枝,绿化带整洁无死株、杂草、垃圾,广场、游园、绿地等设施完好,无缺株段带、无垃圾杂物等。
整治标准:
1、行道树无缺株、枯枝、死亡现象。
2、树木无乱钉、乱扯、乱挂现象。
3、绿化带修剪平整,保持清洁,无多余积土,无黄土裸露和明显践踏痕迹,植物配置合理。
4、绿化带绿地内无杂草,无死株、断档。
5、绿化带内无垃圾积存,无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牵头领导: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4月15日
(十)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等收集运输容器和车辆密闭、垃圾、粪便日产日清。在城区特别是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新建一批公厕、垃圾中转站。
整治标准:
1、垃圾中转站有卫生管理制度,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尘、无蛛网。
2、生活垃圾每天清运,确保场地清洁。
3、生活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密闭运输,无抛撒现象。
4、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5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