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示范区洗车行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焦作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城创指〔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洗车行业经营秩序和环境,圆满完成四城联创整体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洗车行的专项整治,全面实现示范区洗车行经营秩序规范、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好,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按照洗车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主要整治洗车行无证经营、地面未硬化平整;设施不到位、排水不通畅,积水和污水横流等;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混乱等现象。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洗车行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头组织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洗车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商部门负责洗车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的监管。
城管部门负责洗车行城市排水许可证的监管,杜绝违规排放污水;负责洗车行周边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设立洗车行专项整治保障资金,理顺资金拨途径,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宣传四城联创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洗车行经营户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等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取得洗车行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升改实施阶段(4月1日—5月25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洗车行开展整改、提升。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6日—5月31日月)
按照洗车行专项整治工作标准,由工商、城管部门联合组织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保证洗车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区四城联创指挥部”领导下设立“洗车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崔春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刘文光工商分局局长
成 员:许德辉 财政局副局长
魏群力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秦宇欣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海平李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永刚文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小组设在区工商分局,负责洗车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督导。电话:8860609,邮箱:gxgxjg@126.com。
(二)通力合作,协调行动。工作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对洗车行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要发挥综合职能作用,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商、城管部门对辖区每一个洗车行进行分包。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要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治内容,将工作方案和具体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4月5日前报区工商分局。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实行周报告制,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四下午5点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报区工商分局。工商分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对动作迟缓、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工委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室负责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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