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联创
关于印发《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工作督导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04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

   按照《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工作督导考评办法》要求,四城联创督导组研究制定了《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基础设施督导组考评细则》《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市容秩序督导组考评细则》5个《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指挥部

                                     2018425


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基础设施督导

考评细则

为推进四城联创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工作督导考评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基础设施督导考评细则

一、督导考评原则

四城联创誓师大会精神为指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客观、公平、公正做好督导考评工作。

二、督导考评范围和内容

(一)督导考评范围

1.发改局、国土建设环保局、城管局、规划分局、社会事业局及其他参与创建的区直部门、驻区机构。

2.各乡镇(街道)。

(二)督导考评内容

1.焦作市示范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三件(领导批示、新闻曝光、群众举报投诉)受理落实情况。

3.临时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三、督导方式

按照“四城联创”工作整体部署,四城联创基础设施督导工作分为常态化督导阶段和集中督导阶段。采取明察暗访、审核台账资料、听取汇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区四城联创基础设施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督导考评,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存在问题常态化督导阶段,每月汇总一次督导考评结果;集中攻坚阶段,每周汇总一次督导考评结果。

四、考评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打分考核。

五、检查排序单位及排序内容:

(一)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改造

国土建设环保局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城管局负责的道路维修等。

(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广告门头匾牌治理工作

城管局负责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广告门头匾牌治理

(三)游园、广场、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

城管局和部分乡镇(街道)负责的游园、广场、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

(四)沿街建筑外立面整修

规划分局和乡镇(街道)负责的沿街建筑外立面整修

(五)线路治理

发展改革规划局牵头的线路治理。

(六)道路名牌、各类标志牌规范

社会事业局、城管局负责的道路名牌、各类标志牌设置、维护

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市容秩序督导

考评细则

为推进“四城联创”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工作督导考评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市容秩序督导组考评细则。

一、督导考评原则

以《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区“四城联创”誓师大会精神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开展市容秩序督导考评工作。

二、督导考评内容

焦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秩序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整治,门前五包,夜市治理;交通秩序治理;农贸(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商场、超市、商业大街创建,洗车行治理等

三、督导考评范围

(一)城管局、工商分局、交警五大队及其他参与创建的区直部门、驻区机构。

(二)各乡镇(街道)。

、督导方式

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调研群众、下发督导单、媒体曝光、排序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导。常态化督导阶段和集中督导阶段。常态化督导阶段,采取明察暗访、审核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督导考评每月汇总一次督导考评结果;集中攻坚阶段,每周汇总一次督导考评结果。

五、督导检查排序单位及项目

(一)经营秩序

1.城管局开展经营秩序及夜市治理工作。

2.李万街道办事处、文苑街道办事处开展经营秩序及夜市治理工作。

(二)交通秩序。

交警五大队开展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三)农贸(集贸)市场、物贸市场。

1.工商分局开展农贸(集贸)市场治理工作。

2.李万街道办事处、文苑街道办事处开展农贸(集贸)市场治理工作

(四)洗车行。

城管局开展洗车行治理工作。

(五)商场、超市、商业大街。

1.工商开展商场超市治理工作。

2.李万街道办事处、文苑街道办事处开展商业大街治理工作

(六)“门前五包”。

1.城管局开展门前五包工作。

2.李万街道办事处、文苑街道办事处开展门前五包治理工作。

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街巷楼院督导

考评细则

为推进“四城联创”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工作督导考评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焦作市示范区2018年“四城联创”街巷楼院督导组考评细则。

一、督导考评原则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四城联创”誓师大会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实际,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督导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客观、公平、公正做好督导考评工作。

二、督导考评办法

“四城联创”街巷楼院督导工作分为常态化创建阶段和集中攻坚阶段。常态化创建阶段,采取明察暗访、审核资料等形式,对我区范围内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每月汇总一次督导考评结果;集中攻坚阶段,每周汇总一次督导考评结果。

三、督导考评范围和内容

(一)考评范围

李万街道、文苑街道、文昌街道、苏家作乡、宁郭镇、阳庙镇。

(二)考评内容

1.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居民楼院、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2.“三件”(领导批示、新闻曝光、群众举报投诉)受理落实情况。

3.临时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四、督导方式

常态化创建阶段(4-8月、11-12月),督导组每周利用三天时间抽查乡镇(街道)各四个点位,进行百分制考核,每个点位100分,共计400分,每月汇总一次督导考评结果,并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序通报。<span style="font-size:21px;font-family:仿宋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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