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联创
关于印发《十五项重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04 发布者:管理员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

   现将《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指挥部十五项重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指挥部

                                     2018428


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指挥部

十五项重点整治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扎实推进常态化创建阶段各项工作,根据《焦作市示范区四城联创活动实施方案》和各专项创建方案有关内容指挥部研究确定围绕15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坚持个一律”占道经营一律取缔、户外违规商业广告一律拆除、门店招牌一律规范、夜市摊点一律进规范区、车辆停放一律划线、沿街墙体一律美化、沿街树木一律修剪涂白、乱贴乱画小广告一律清除、停产企业一律外迁,强弱电线缆一律入地。

——实现“十个提升”。城区进出市口整治提升、农(集)贸市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达标提升、主次干道维修提升、游园绿地美化提升、城中村(城区结合部)整治提升、沿街外立面改造提升、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六小门店规范提升、窗口单位软硬件改造提升。

二、整治时间

20184月—8月份。

三、整治任务

(一)进(出)市口综合整治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海玲

牵头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规划局、交警五大队、食药监局、宁郭镇、文昌街道、文苑街道

完成时限:4月13日—5月11日

工作要求:

3个城区进(出)市口交通顺畅、秩序良好,经营规范、环境整洁,道路养护及时,市政设施完好,园林绿化到位,门头招牌规范,沿街建筑外立面干净整洁、风格一致,门前五包落实到位。

工作重点:

1.道路整治。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

2.绿化整治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城管局

3.经营秩序、广告招牌整治

责任单位:城管局

4.违章建筑整治。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

5.交通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

6.食品安全整治

责任单位:食药监

7.进(出)市口整体规划:所辖道路护养、保洁绿化;违章建筑拆除;周边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园林绿化等整治

责任单位:宁郭镇、文昌街道、文苑街道

(二)农(集)贸市场整治

责任领导:招商融资促进局局长高鸿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招商局、食药监分局、卫计委、李万街道、文苑街道及市场主办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工作要求:

城区2家农(集)市场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市场管理全部整治达标。对万鑫市场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李万街道、文苑街道、市场主办单位

(三)无主楼院(老旧小区)、游园广场、文化阵地整治

责任领导: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崔春杰

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6个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工作要求:

所有无主楼院(老旧小区)、游园广场、文化阵地全部整治达标。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海玲

牵头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规划分局、国土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工作要求: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完好。人行道无坑洼、扒砖破损等,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地面整洁,道路两侧足量规范设置果皮箱。绿化带干净整洁,无缺株断带现象。公园、游园公共设施完善。

工作重点:

1.示范区辖区19条区管道路维修养护。

责任单位:城管局、李万街道、文苑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2.绿色廊道建设。

干线公路绿化方面,今年新增7条道路共61.2公里,总绿化面积2448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经营秩序及夜市摊点整治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工商局、国土建设环保局食药监局、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工作要求: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经营及违规夜市摊点,无违章搭建大棚、乱搭乱挂、乱堆乱放和露天烧烤等。早餐、夜市摊点进店经营。瓜果摊点规范设置。区管道路及道牙石以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施划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公交港湾、站牌指示清晰。

工作重点:

辖区迎宾路、人民路、中原路等11条主次干道及社区楼院、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经营、夜市摊点整治。

责任单位:公安局、工商局、国土建设环保局食药监局、卫计委、李万街道、文苑街道、文昌街道

(六)交通秩序整治

责任领导: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崔春杰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国土建设环保局、李万街道、文苑街道、文昌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工作要求:区管道路标志标线施划和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按序行驶。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加大车辆乱停乱放、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处罚力度。机动车停车入位,清理“僵尸车辆”

(七)公厕整治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李万街道、文苑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作要求:

城区4座公厕(其中环卫公厕4座)标识规范,功能完好,环境整洁,卫生良好。2018年完成新建公厕2座任务。

工作重点:

1.环卫公厕整治。新建环卫公厕2座、升级改造2座、单位对外开放公厕6座。

责任单位:城管局

2.街巷楼院、城中村、社区内公厕维修、改建和新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城中村(棚户区)、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领导: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海玲

责任单位:李万街道、文苑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工作目标:城中村(棚户区)、城乡接合部全部整治提升。

工作重点:

示范区25个城中村、17个城乡接合部村庄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单位:李万街道、文苑街道

(九)广告招牌整治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 城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工作要求:违章广告一律拆除,沿街招牌一律规范。通过整治与提升,城区无新增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置结合“城市双修”逐步规范。

工作重点:

1.根据“城市双修”逐步推进门头招牌整治。

责任单位:城管局、李万街道、文苑街道、文昌街道、宁郭镇

2.建筑工地围档公益广告设置整治。

责任单位:国土建设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3.公园、绿地、游园和行道树等管辖范围内各类违规广告整治。

责任单位:城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4.通信交换箱和通信信号塔等设施广告整治。

责任单位: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十)开展门前五包整治

责任领导: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许海玲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 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土建设环保局、发改局、食药监分局、卫计委、社会事业局、6个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工作要求: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包经营秩序、包环境卫生、包公共设施、包美化亮化、包文明行为)。

工作重点:

1.沿街单位、门店经营秩序治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沿街单位门前、盲道停车秩序治理。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

3.沿街门店亮照经营。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4.沿街单位、门店绿化管护。

责任单位:城管局

5.沿街单位、门店人行道维护、管养。

责任单位:城管局

6.沿街单位、门店弱电箱维护、架空线缆规整。

责任单位:发改局

7.沿街单位、门店餐饮食品卫生整治。

责任单位:食药监分局

8.沿街单位、门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整治。

责任单位:卫计委

9.沿街学校周边秩序综合治理。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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