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焦作明仁医药公司电子商务医药健康产业园区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7-01-10 发布者: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明仁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医药健康产业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6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子商务医药健康产业园区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明仁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示范区中原路东、神州路南、云阳路西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从事中西药片、胶囊、医疗保健器材的营销与物流输送。采用二维条码和射频识别技术对药品物流进行追踪,实现医药物品在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的信息采集和传输。总建筑面积61013.86㎡。其中神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建设23F(部分6F)营销中心,沿神州路建设3栋6F电子交易中心大楼,项目地中部及南部建设5栋1F面积不等的仓库,仓库总建筑面积为19394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采取厂区内交通管制和园区绿化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外排水质满足《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厂内固废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计、施工,固废堆场全密闭设置;失效、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做好“三防”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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