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焦作市宏程先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纯易烧结氧化铝陶瓷粉体材料生产线
发表时间:2017-02-27 发布者:管理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宏程先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纯易烧结氧化铝陶瓷粉体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8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高纯易烧结氧化铝陶瓷粉体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宏程先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示范区文丰南路1028号(焦作协华机械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概况:焦作市宏程先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487万元,租用焦作协华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500吨高纯易烧结氧化铝陶瓷粉体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66㎡,工程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办公生活用房等。项目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干法球磨机、电加热推板煅烧炉、水洗装置、湿法球磨机、喷雾造粒塔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干法球磨机和混料包装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采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喷雾造粒塔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的旋风收尘器+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推板隧道窑排气口处设置集气风管,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修改单表5、表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要求。

2、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送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修改单表2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厂内固废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计、施工,固废堆场全密闭设置;工程压滤机产生的废液压油属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做好“三防”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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