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调整概况
根据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调整为:东至东海大道、西至龙泉路——金沙路,南至黄河大道、北至滨河路,规划面积39.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11.2平方公里,发展区13.5平方公里,控制区14.8公里。主要发展目标调整为:2020年,达到1000亿元。主导产业调整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区域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第二阶段是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集聚区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举行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关部门,征求专家及领导的意见并进行修改,最后报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布如下,欢迎您参与到集聚区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1)您是否了解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
(2)集聚区的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
(3)集聚区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4)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集聚区的建设有何意见及要求。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集聚区规划筹建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贺科长
联系电话:15003912006
邮政编码:454150
通讯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23862710
电子邮箱:258342572 @qq.com
邮政编码:475000
通讯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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