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焦编办[2014]95号)文件精神,我区创新多项举措,圆满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及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统一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变更为年度报告制度,同时“焦作新区”更名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圆满完成此次我区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及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宣传代替文件通知宣传,将变更事项、年度报告事项、所需提交资料、申请程序等内容通过PPT形式,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宣讲,确保全区事业单位法人明确“做什么”、“怎么做”。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示范区登记管理”QQ群与电话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公开办事流程,确保事业单位申请半天内办理完结。做好填报指导,对个别事业单位通过QQ进行“远程指导”,确保全区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及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部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存在长期“不使用”现象,造成单位办理法人证书不积极。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建立了事业单位登记与人事、编制、工资、社保等部门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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