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召开“五一”期间廉政工作会
发表时间:2015-04-30 发布者:管理员

        4月29日上午,区纪工委召开“五一”期间廉政工作会,安排部署今年“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直各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财政局局长赵俊峰对全区的公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招待标准进行了重申。区监察室主任王泉山传达了中央、省、市对近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区纪工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

区纪工委书记刘春明对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当前中央、省、市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仍然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以律己,常抓不懈。二是要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镇(街道)不但要管理好机关干部,更要抓好村级干部,防止小官巨贪。三是要认真抓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履好责、履到责,配合党(工)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四是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经济工作的关系。要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要破除“反腐败抓过头,不利于发展”、“先致富,后治腐”、“经济要上,反腐要让”等错误认识,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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