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保基金、农村养老补贴的监督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日,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对辖区内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农村养老补贴享受人员进行待遇资格年检。?xml:namespace>
首先,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年检工作会议,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年检工作小组,细化分工,并对参与年检人员、村级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其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补贴的年检对象为2015年5月底年满60周岁及以上(即1955年5月30日以前出生)的参保居民;
再次,年检的地点为各村村委会,参与年检的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参保村委会进行待遇年检。对行动不便者上门年检,对异地居住者采取填写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手持最新当地媒体报纸版头拍摄1张照片粘贴于表上)证明的方式进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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