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关于拟作出焦作市鑫云丰工贸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48000吨废塑料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
公 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作市鑫云丰工贸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48000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7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回收破碎48000吨废塑料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鑫云丰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丰收路河南中轴东风钢构有限公司院内
项目概况:焦作市鑫云丰工贸有限公司租用河南中轴东风钢构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年回收破碎48000吨废塑料项目,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漂洗水池、沉淀池、污泥池、化粪池等设施进行防渗处理。
2.废气。破碎粉尘,项目在切割和破碎过程中同步加水,以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漂洗池沉淀物以及废水沉淀池的底泥采用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厂区污泥池定期运往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设置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售予废品回收站。
4.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源为切割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减震基础等防治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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