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焦作市鑫腾飞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相框相册装裱400万副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
发表时间:2018-03-09 发布者:管理员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关于拟作出焦作市腾飞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相框相册装裱400万副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焦焦作市鑫腾飞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相框相册装裱400万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9日)。

电话:0391-3561297

联系人:王磊  

通讯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管委会B317(4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相框相册装裱400万副项目

建设单位:焦作市鑫腾飞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镇东尚村东头(原瓶厂大院)。

项目概况:焦作市鑫腾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租赁焦作市示范区宁郭镇东尚村东头(原瓶厂大院)建设年产相框相册装裱400万副项目。项目属新建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施工扬尘,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设置防尘措施。使用商砼,禁止现场搅拌;确需现场搅拌的,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3、固废。建筑垃圾及弃土按要求运输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午休时段及夜间22:00到次日06:00期间禁止施工。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

2、废气。相框锯角、装裱锯板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封面制作过程中使用的无影胶和贴板制作过程中使用的白乳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PS料头、废纸等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废显影液属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做好“三防”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热装裱机、液压热裱机、锯角机等噪声工段及空压机、加油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减震基础、加装消声器等防治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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