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紧围绕“提高效率、规范交易、效果满意”的原则,着力在探索规律、规范运作、创新业务、加速融合、提升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把公开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的要求,中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现就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打造“三个平台”,构建公开的阵地
(一)打造网络公开平台。建立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将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从招标公告发布到结果公示等过程进行公开。同时,公布了服务咨询电话、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等,努力使交易平台成为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便捷了解交易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打造窗口服务平台。按照“高起点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能运转、高质量服务”的要求,高标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室等,并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项目信息,对进中心的项目、工作动态等及时发布,各交易主体对公开、便捷、透明的办事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打造电子监控平台。中心与市中心及各县中心建立了实时共享的电子化监控系统,可对交易现场活动进行全程监控、互相监督、全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保存,力争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实现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突出“三管齐下”,夯实公开的保障
(一)以领导重视促公开常态化。中心从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入手,为政务公开提供了组织保证。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经验推广,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和分析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应用和推广政务公开工作中积累的新收获和新成效,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将责任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明确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操作程序和监督检查等,确保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二)以内部防控促外部公开。以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突破口,中心对权力流程进行了梳理并对社会公开,全面推行了岗位“六知道”(要求干部职工知道本职工作的政策依据、知道自己岗位职责、知道岗位职责的关键工作、知道岗位风险点、知道风险点的防控措施、知道考核奖惩机制),将外部监督和内部防控有机结合,不断推进交易工作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资金运行安全、交易规范透明、监督制约有力。
(三)以交易活动促政务公开。开展“面对面”沟通活动,中心领导每月与干部职工逐个谈话,通报中心整体工作进展、重大事项办理等相关情况,了解干部职工心声和需求;中心每季度走访一次中介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每年面向社会公众对各中介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现场征求意见建议。
三、力求“三个突破”,确保公开的效果
(一)力求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突破。中心的高效运行,使原来分散在不同领域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变分散交易为集中交易、变管办不分为阳光操作、变独立运行为统筹运作,使交易程序更加简化,交易信息更加透明,参与者更加广泛,竞争更加充分。
(二)办求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突破。对于涉及群体较多、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交易项目,中心准确研判形势,扩大交易信息公开覆盖面,竭力保障交易质量和效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力求在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上有新突破。中心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把更多的资源配置权交给市场完成,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目前,中心正逐步成为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优化环境的重要载体、反腐倡廉的重要基地、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
四、选聘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选聘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督员,进一步监督交易工作的各项开展,使交易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工作作风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在中心发生,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团队,不断提升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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