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调整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18 发布者:管理员

焦示管文〔201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

为全面打赢我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陈  湘  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崔春杰  区管委会副主任

许海玲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坤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申晓东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志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俊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苏晓悦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万英奎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侯建华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局长

王  冰  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局长

赵俊生  区财政局局长

高  鸿  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局长

张  慧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桑  娟  监察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武  燕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前进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翟文丰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迎军  苏家作乡党委副书记(环保工作负责人)

梁林红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  军  高新公安分局局长

王爱民  工商局示范区分局局长

徐合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分局局长

王占丽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吴  斌  市质监局示范区分局局长

王全德  新区供电局书记

韩国强  阳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会来  苏家作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抗美  宁郭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文成  文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城军  李万街道办事处主任

时东风  文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研究确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申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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