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文〔2018〕18号
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驻区机构:
为加快我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沁泉湖社区(大北张村)土地拆迁补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沁泉湖社区(大北张村)土地拆迁补偿项目的政府购买主体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改造办公室,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购买主体负责拟定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等要求,资金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沁泉湖社区(大北张村)土地拆迁补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焦作市示范区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负责为该项目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提供服务,采购程序要依法合规。
二、关于采购期限和费用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沁泉湖社区(大北张村)土地拆迁补偿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期限为3年,计划采购金额44875万元。采购服务费及支付计划以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三、其他要求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改造办公室作为购买主体,要向区财政局申请,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期内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既有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并对合同期间内的资金支付计划安排予以说明,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201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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