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示范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8-01-29
  • 标  题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1月23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焦示管文〔2018〕24号
  • 发布时间2018-01-30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1月23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09-18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文〔2018〕24号


焦作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6日,我区接到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27组交办清单“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              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21轮问题交办单(编号:2018004,总第239号)”。对此,示范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转办案件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问题

2018年1月23日,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27组第21轮次对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溪华庭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该单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现场检查时没有开工生产,配套建设有洗车槽和水喷淋设施,施工工地进行了围蔽和覆膜等,已经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停工。经核查,该单位的部分外墙施工作业面未按照防扬尘要求实施围蔽。要求加强围蔽措施。

    二、企业整改及处理情况

我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第一时间通知企业负责人到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现场整改,外墙施工作业面已全面落实了围蔽措施,并要求该工地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工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行更细致、更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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