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示范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8-01-29
  • 标  题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1月12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焦示管文〔2018〕27号
  • 发布时间2018-01-30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1月12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09-18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文〔2018〕27号

焦作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9日,我区接到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27组交办清单“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20轮次问题交办单(编号:2018003,总第238号)”。对此,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转办案件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问题

2018年1月12日,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27组第20轮次发现热点网格,经现场检查发现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该车间正在生产,空气质量检测仪参考值PM2.5超标,用手动检测仪监测车间内PM2.5达158微克/立方米。

    二、企业整改及处理情况

发现问题后,该公司与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结合,在专业环保人员的指导下,积极查找污染源,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一)加强污染源调查分析

公司邀请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对机加工车间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采用测量仪器验证分析得出,污染源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中频淬火机床生产过程中淬火介质蒸发,产生高分子气体。该车间有2台90千瓦功率的中频淬火机床,用于凸轮轴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表面淬火,淬火介质为96%纯净水、4%淬火剂组成的混合液体。该两台淬火机床没有安装蒸发气体收集处理装置(设备生产厂家未设计安装),挥发气体直接排放在车间室内。

2.设备运行产生粉尘。该车间有一台打磨抛光设备,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粉尘较多;该车间有3台凸轮轴铣床,观察窗和防护门上的玻璃破损未及时更换,设备生产运行中产生的粉尘外泄扩散;一处加工中心由于搬运输送系统改造不当,导致防护门无法完全关闭,在生产加工工程中形成粉尘并外泄扩散。

3.设备操作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生产中未按规定完全关闭设备防护门,造成金属粉尘外泄扩散。

(二)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措施

针对以上污染源,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1.对两台淬火机床设计安装挥发气体收集、冷凝、回收装置,实现淬火介质循环使用,避免挥发排放到空气中。

2.为打磨抛光设备配置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3.修复3台凸轮轴铣床和加工中心密闭装置,避免金属粉尘外排。

4.对一线生产员工开展环境保护意识和知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实行奖惩措施,确保设备生产运行时处于密闭状态,避免金属粉尘外泄扩散。

5.严格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实施《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在重污染期间暂停部分生产工序、关停部分设备,降低污染排放。

(三)加快推进治理工作

加快推进设备改装,精心组织员工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各项管控措施。各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放数据检测,验证治理效果。对车间整体PM2.5数据进行跟踪检测,若仍超出规定标准,继续分析原因,完善治理方案,实施进一步治理,直至达标。

因涉及设备改装,需要一定的治理时间,拟于2018年3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进行更细致、更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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