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示范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8-03-26
  • 标  题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3月5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焦示管文〔2018〕36号
  • 发布时间2018-03-26
关于环保部第27督查组3月5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09-18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文〔2018〕36号


焦作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5日,接到环保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23轮次第27组交办清单“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问题交办单(编号:2018003,总第238号)”后,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转办案件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问题

2018年3月3日,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23轮次第27组现场检查发现焦作市天益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该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落实停产任务。一台两吨燃气锅炉正在运行,未停产;一台浸胶设备正在生产,未停产;一台压机设备正在生产,未停产;一台抛光机正在生产,未停产;浸胶车间内部分区域未安装VOCs处理设施。

二、企业整改及处理情况

经核查,2017年12月21日,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委将焦作天益科技有限公司纳入了错峰生产企业管理,要求该公司按照“单日生产、双日停产”原则实施生产,错峰生产期至2018年3月15日止。发现问题后,按照市攻坚办要求,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当天通知焦作市天益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3月15日前不准生产,并对浸胶车间内部分区域予以密闭搅拌处理,并加装VOCs处理设施通过集气罩将VOCs气体引入尾气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进行更细致、更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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