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文〔2018〕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三大战役,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通知》(焦政办文〔2018〕21号)精神,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陈 湘 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崔春杰 区管委会副主任
许海玲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坤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申晓东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志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俊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苏晓悦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万英奎 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侯建华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局长
王 冰 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局长
赵俊生 区财政局局长
高 鸿 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局长
张 慧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洪波 区纪工委副书记
武 燕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前进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翟文丰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迎军 区攻坚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梁林红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 军 公安分局局长
王爱民 工商分局局长
徐合林 食药监分局局长
王占丽 国土分局局长
吴 斌 质监分局局长
王全德 供电分中心书记
韩国强 阳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会来 苏家作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抗美 宁郭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文成 文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城军 李万街道办事处主任
时东风 文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研究确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攻坚战办公室、扬尘污染防治办公室、燃煤散烧治理办公室。
攻坚战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下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3个工作部。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
扬尘污染防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翟文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建设环保局、国土分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卫计委、交警五大队、高新公安分局及相关乡(镇)、街道等成员单位有关分管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是落实全区扬尘污染治理主管责任,承担有关会议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汇总、分析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信息;组织开展全区城市清洁行动;整理各成员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需要领导小组例会解决的议题,提出加强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沟通、协调、落实省、市、区环境攻坚办议定事项;定期向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其攻坚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和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燃煤散烧治理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王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发展改革规划局、国土建设环保局、城管局、国土分局、质监分局等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全区燃煤散烧整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建立燃煤散烧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沟通、协调、落实省、市、区环境攻坚办议定事项;定期向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其攻坚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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