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8〕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示范区“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4月4日
2018年示范区“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7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焦作市确定为全国第三批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试点城市之一,为扎实推进全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统称“城市双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依据《2018年焦作市“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示范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将“城市双修”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五个示范区”,助力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围绕山水园林城市的总体定位,系统梳理城市总体空间形态,通过“城市双修”,促进示范区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内涵式提升,彰显城市特色和时代精神,建成碧水蓝天、绿树成荫、视觉通透、路网通达、建筑美观、出行安全的生态宜居地。
三、工作任务
2018年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编制,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
(一)生态修复重点任务
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树立海绵城市理念,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的重要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调蓄设施。
2.推进城市水系建设。系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加强对城市水系自然形态的保护,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积极推进城区河道景观改造。
3.推进城市生态绿地建设。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均衡布局公园绿地。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拓展绿色空间,提高城市绿化效果。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等,乔灌草合理配植,广种乡土植物,推行生态绿化方式。
(二)城市修补重点任务
1.强化规划引导。(1)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评估结果,与全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水系、综合交通、绿地系统、海绵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医疗、文化设施、文物保护、消防、地下空间、南水北调提升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焦作市“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编制。(2)按照城市总体设计确定的建筑风格色彩等方面的要求,对城市沿街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提升。对于外立面基础较好的建筑物,基本符合《焦作市总体城市设计》建议色彩,以整洁和翻新为目的,进行外表清洗、粉饰;建成年代较远、外墙装饰混乱、陈旧、破损、褪色和明显污迹及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依据《焦作市总体城市设计》,结合建筑性质、所属街区以及周围环境色彩等合理确定,进行重新装饰、装修;重要路口节点处、标志性建筑物,进行提标升级,提高品位。
2.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按照发展新城区的思路和“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畅通主干道,打通断头路,疏通“毛细血管”,加快构建级配合理的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道路网系统,优化中心城市路网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交通循环体系。积极推广街区制,提高道路通达性和出行便利性。
3.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1)实施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应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要结合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地面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应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2)实施管道燃气延伸工程。加快实施“气化焦作”工程,扩大天然气利用领域和规模,加快燃气管网和储配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3)实施集中供暖工程。加快建立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燃气、电力、热泵、工业余热、太阳能、垃圾焚烧等其他能源供热为辅的城市供热体系,淘汰燃煤小锅炉。逐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鼓励优先发展热电联产机组的新建和改造项目,提升热源供应能力。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节能改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改革。(4)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中转站转运效能和公厕服务质量。
4.提升城市管理。(1)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整治。
理顺户外广告监管体制,建立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及监管机制,促进户外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原则,拆除违规、超期、设置不规范、破损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净化城市公共空间,实现减量、规范、美化、提升的整治目标。按照“严格规范新建的,逐步管好已有的”原则,对新建楼体门头招牌进行统一规范设置,以点带面,逐步带动城区门头招牌设置上档升级。(2)实施夜景亮化工程。根据《焦作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尽快完成主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亮化。(3)开展市政设施整治。对部分损坏的道路和人行道地砖进行修复,整修人行道外沿至建筑物之间市政公用空间存在的黄土裸露、路面高差、台阶类“断崖”、残垣断壁;整治城区主干道两侧违章设置的道路边坡、梅花桩、石墩、景观花箱(盆)、禁止停(泊)车牌(柱)以及洗车行店外洗车和违章设置停车场等行为。(4)加强“城市家具”管理。推进城市报刊亭、售货亭、公交站台、各类通讯电力交接箱、线杆以及道路隔离带、信号指示灯等“城市家具”的整治改造,规范路名牌、指示牌等设置,力求“城市客厅”整洁靓丽、规范有序。
5.集中清理违法建筑。巩固“双违”治理成果,全面落实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建立权责明晰、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避免部门单打独斗,查处存量违法建设,严控新增违法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强力推进“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建立示范区“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及时通报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分管领导、联络人。每周四下午四点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由,联系电话:3563836,邮箱:jzxqgh@163.com)。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促考评。区“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焦作市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考核办法》和《示范区“城市双修”(中心城区提质)工作奖惩办法》规定,每周组织一次督导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考核排名。同时,要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将督查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年终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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