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8〕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示范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总体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4日
示范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以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为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审批更快、服务更优”的政务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在部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全区改革。
2.全面梳理,分类实施。对群众和企业需到政府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事求是、因事制宜、分类实施,对各办理事项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3.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注重条块结合,区直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牵头推进本行业、本领域改革;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不等不靠,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4.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政务服务网络融合发展,通过功能互补,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三)工作目标。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多种方式,解决材料冗多、手续繁杂、环节过多、互为前置等问题,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办妥”(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次数)。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成效,到2018年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
(四)实施范围。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村(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各类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办事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和企业在不同部门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对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和后台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现窗口受理人员从“专科受理”向“全科受理”转变,后台办理人员从“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
(二)梳理公布“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分类要求,分批次、分类别编制“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集中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对全区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相对统一。
(三)优化“一次办妥”事项办事流程。按照“一次办妥”改革要求,重新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要清理规范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交。要精简审批环节,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办事环节一律取消,凡性质雷同能够合并的环节一律合并,力争将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做到最优、效率提到最高。
(四)推动重点领域“一次办妥”改革。
1.推动投资项目“一次办妥”改革。按照职权法定、应放尽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区域评价”“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机制,优化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改革;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制试点改革,探索建立以立项并联审批、报建联合评审、施工协同监管、竣工联合验收为核心的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力争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一次办妥”“最多60天办结”。
2.推进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在“三十五证合一”基础上,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推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等各类证照全部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应纳尽纳。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一网办理、同步审核、一次办妥”。探索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改革,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积极探索“证照联办”试点改革,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线上线下“证照联办”。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
(五)开展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配合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立工作,探索推行中介服务电子化、集约化、共享化。积极引进图审类等中介机构进驻开展服务。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准入机制,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中介机构入口关;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和收费,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助力群众、企业办事少花钱、少跑腿。开展中介机构服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动中介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六)推进便民服务“一证办、移动办”。从群众办事需求出发,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体验,让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方便快捷。以“一次办妥”清单为基础,以实现“一网通办”为目标,打造“互联网+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借助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各类数据库的运用,凡在窗口、政务服务平台申报过的材料一律纳入数据库管理,加快实现便民服务类事项凭身份证“一证办理”。推广运用便捷的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端、个人计算机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四端”政务服务应用程序、手机软件(APP),打造移动“网上政府”,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理”。
(七)健全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三集中、三直接”改革,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效应,从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各类办事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妥”。区级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应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管理,确保事项彻底进驻,确保充分授权。同时,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将便民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域通办、异地可办。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
(八)推进“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管理。结合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创建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以标准化引领权力运行方式变革;加紧梳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强化改革的法治保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加快将“一次办妥”改革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
三、配套措施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示范区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为全区“一网通办”提供支撑。推广运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缴费支付方式。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
(二)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积极运用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在各级各部门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对接,并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推广运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实现与各级各部门已有电子印章系统的互认共享,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与便捷性。
(三)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积极推进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创新开展“网上审批”“邮寄送达”等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四、职责分工
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一次办妥”改革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查“一次办妥”改革落实情况;负责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并为“一次办妥”改革提供全程技术支持;负责涉及“一次办妥”改革相关制度的法制审核工作。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试点改革;推进审批环节精简、实施流程再造等;牵头推行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多图联审等工作;配合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强化中介服务管理。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和政府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牵头推进我区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证照分离”试点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牵头推广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并会同区地税局推进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领域的“一次办妥”改革。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改革,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机制,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改革和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制试点改革。
区工商分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纵向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试点改革。
区质监分局负责为“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其他区直部门和单位负责结合职责分工,推进本单位“一次办妥”改革,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牵头推进本辖区“一次办妥”改革。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4月底前,启动全区“一次办妥”改革工作,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并梳理公布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二)全面推行阶段。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办事流程优化精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业上线下融合对接等工作。5月底前,梳理公布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清单。6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市试点改革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次办妥”改革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抓好改革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引领作用,认真研究制定各项专项改革方案,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一次办妥”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督。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作为“互联网+政务运行”的重点内容,纳入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要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区管委会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每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对工作明显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进行约谈、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尽快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一次办妥”改革有关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一次办妥”改革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同时要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
(四)加强技术支撑。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一次办妥”改革需求,做好服务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与技术保障工作。要强化上下联动,及时沟通对接,确保对政府、群众、企业的需求“有问必答、有求比应”。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与市政府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工作,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附件:示范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 |||||
示范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 |||||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组织召开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动员会,推进会 | 召开示范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动员会。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4月底前 |
2 |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通报上季度改革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改革目标计划,“一次办妥”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做经验交流。 | 每季度一次 | |||
3 | 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各类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办事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4 |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5 | 加强对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和后台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现窗口受理人员从“专科受理”向“全科受理”转变,后台办理人员从“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6 | 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进并联审批、模拟审批、网上预审制、容缺受理制、超时默认制、绿色通道制。能够网上预审、现场受理、现场办结或快递送达的、实现一次办结。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7 | 实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证照快递送达服务全覆盖。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4月底前 | |
8 | 梳理公布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的“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 梳理汇总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4月底前 |
9 | 梳理公布第二批“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5月底前 | |||
10 | 分批梳理公布“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相关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的录入、调整、完善工作。 | 12月底前 | |||
11 | 查漏补缺,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 | 12月底前 | |||
12 | 统一规范全区政务服务事项 | 对全区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相对统一。 |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直各部门 | 各乡(镇)街道 | 6月底前 |
13 | 优化“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流程 | 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重新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 区直各部门 | — | 6月底前 |
14 | 结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由各专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参审部门重新梳理整合联办事项的申报材料清单 |
各联审联办事项 牵头部门 | 区直各部门 | 7月底前 | |
15 | 按照清单公布进度,分批调整规范“一次办妥”事项办事指南,明确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受理地点、送达方式、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内容,同步调整至区政务服务平台,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
16 | 推动投资项目“一次办妥”改革 | 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区域评价”“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图联审”等机制,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5月底前出台文件,7月底前实施到位 |
17 | 积极探索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试点改革。 |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5月底前启动试点 | |
18 | 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制试点改革,探索建立以立项并联审批、报建联合评审、施工协同监管、竣工联合验收为核心的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监管机制。 |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5月底前启动试点 | |
19 | 全面推进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力争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一次办妥”“最多60天办结”。 |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
20 | 推动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 | 探索餐饮、印刷、住宿、旅游、药品零售、网吧、人才中介等行业的“证照联办”“多证联办”等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 | 区工商分局 | 区直各部门 | 5月底前出台文件,7月底前实施到位 |
21 | 在“三十五证合一”基础上,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 区工商分局 | 区直各部门 | 5月底前 | |
22 | 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一网办理、同步审核、一次办妥”。 | 区工商分局 | 区直各部门 | 5月底前 | |
23 | 探索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改革,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工商分局 | 区直各部门 | 12月底前 | |
24 | 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 | 区工商分局 | 区直各部门 | 7月底前 | |
25 | 按照推进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和多证联办的改革要求,实行商事登记流程再造;以商事主体登记基本材料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打通数据共享。 | 区工商分局 | 区直各部门 | 8月底前 | |
26 | 探索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 | 配合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立工作,推行中介服务电子化、集约化、共享化。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27 | 积极引进图审类等中介机构进驻开展服务。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8月底前 | |
28 | 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准入机制,严把中介机构入口关 |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29 | 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和收费,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助力群众、企业办事少花钱、少跑腿。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6月底前 | |
30 | 开展中介机构服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动中介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区工商分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8月底前 | |
31 | 推进便民服务“一证办、移动办” | 借助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各类数据库的运用,凡在窗口、政务服务平台申报过的材料一律纳入数据库管理,加快实现便民服务类事项凭身份证“一证办理”。 |
管委会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6月底前 |
32 | 推广运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端、个人计算机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四端”政务服务应用程序、手机软件(APP),打造移动“网上政府”,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理”。 |
管委会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6月底前 | |
33 | 健全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 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效应,从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各类办事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妥”。 |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 | — | 12月底前 |
34 | 将便民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月底前 | |
35 |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月底前 | |
36 | 推进“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 | 结合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创建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以标准化引领权力运行方式变革。 |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质监分局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月底前 |
37 | 梳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强化改革的法治保障。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月底前 | |
38 | 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加快将“一次办妥”改革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12月底前 | |
39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 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5月底前 |
40 | 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示范区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 | 区直各部门 | 各乡(镇)街道 | 5月底前 | |
41 | 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为全区“一网通办”提供支撑。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6月底前 | |
42 | 推广运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缴费支付方式。 |
区财政局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43 | 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8月底前 | |
44 | 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45 | 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 | 积极运用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在各级各部门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相关部门 | 8月底前 |
46 | 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对接,并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8月底前 | |
47 | 推广运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实现与各级各部门已有电子印章系统的互认共享,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与便捷性。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相关部门 | 6月底前 | |
48 | 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 | 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4月底前 |
49 | 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50 | 积极推进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51 | 开通网上政务平台“预约、预审、审批”等功能,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 6月底前 | |
52 | 对“一次办妥”改革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 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区管委会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每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对工作明显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进行约谈、问责。 | 管委会办公室 |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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