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8〕43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免疫规划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5日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免疫规划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免疫规划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强基础、抓重点、严管理、重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我省免疫规划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免疫规划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等工作要求,开展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带动辖区免疫规划工作全面规范开展。
(二)切实做好免疫服务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标,为适龄儿童建立牢固免疫屏障。
(三)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规范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加强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干预和控制。
(四)探索适合我区的免疫规划工作策略、措施,建立免疫规划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常规免疫工作。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确保高水平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开展疫苗接种率监测,及时做好接种率分析,开展接种率调查。通过定期分析发现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措施提高接种率。
(二)规范免疫服务管理。开展规范化门诊建设,规范操作,安全注射,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服务。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提高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的敏感性、准确性,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和处置。
(三)加强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加强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监测,提高监测质量。定期分析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数据,包括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麻疹、甲肝、乙肝、风疹、腮腺炎、流脑、百日咳等疾病。指导医院和下级单位开展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病例报告及标本采集。及时、规范开展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四)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严格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疫苗的使用和管理,包括疫苗计划、分发、储存、运输和使用等,规范第二类疫苗供应渠道,做好冷链管理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和督导。扎实做好免疫规划宣传工作,充分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7.28世界肝炎日”和补充免疫等活动,深入宣传。鼓励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预防接种相关知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对基层专业人员的培训,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加强对下级的督导和指导,建立培训制度,定期为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制定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及时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5月)。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实施。积极做好免疫规划规范管理、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和处置、疫苗和冷链管理、查验预防接种证、AEFI监测和处置、宣传培训等工作。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对创建情况、经费使用和取得的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将督导结果进行通报。
(三)自查申报阶段(6月)。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区级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向市卫生计生委申报验收。
(四)迎接验收阶段(6月-7月)。各单位针对区级考核评估结果,查找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考核、评审、验收。
五、工作职责
(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到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二)区财政局将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满足创建工作需要。
(三)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免疫规划工作需求,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研究、制定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引进机制。
(四)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五)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工作,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
(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疫苗的质量安全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力量参与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免疫规划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切实提高认识,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二)加大经费投入。财政局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上级下拨的免疫规划专项经费,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免疫规划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免疫规划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能力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加强免疫规划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辖区免疫规划业务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固定专职人员负责免疫规划工作。辖区医疗机构有专门的科室和固定人员负责免疫规划监测任务。
附件:1.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县级)
2.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乡级)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县级)
类别 | 项目 | 建设标准 |
一、保障措施 | 1、组织领导 | 1.1政府成立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卫生、教育、公安、财政、广电等部门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 |
1.2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或讨论有利于免疫规划规划工作发展的方案或事项。 | ||
1.3建立联络员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解决免疫规划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 ||
2、经费保障 | 2.1及时全额拨付上级下拨的中财、省财免疫规划专项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 |
2.2本级财政对上级布置的临时性专项工作如麻疹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活动等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 ||
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由疾控部门实施,严格按照考核结果下发预防接种经费。 | ||
3、政策保障 | 3.1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 |
3.2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相关政策,如查验预防接种证、流动儿童管理等。 | ||
3.4 制定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工作职责和预防接种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依据。 | ||
4、机构、人员保障 | 4.1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免疫规划工作。 | |
4.2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正式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当地人口的1/10万配比,满足当地实际需求。 | ||
二、常规免疫 | 1、接种率监测 | 1.1每月上报第一类、第二类疫苗常规接种情况,且报告及时、完整、无逻辑错误。 |
1.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0-6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老五苗每剂次接种率≥95%,新纳入疫苗每剂次接种率≥90%。 | ||
1.3辖区内产科接种点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 | ||
1.4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含麻成分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 | ||
1.5每年组织开展接种率抽样调查,并上报接种率调查资料和总结。 | ||
2、接种率分析 | 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 |
三、疫苗针对疾病监测 | 1、AFP监测 | 1.1AFP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AFP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48小时调查率、合格便采集率、7天及时送便率、及时随访率达到80%以上。 |
1.2标本运送符合生物安全,由专业技术人员运输,标本保存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 ||
1.3每半年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聚集性AFP病例、高危AFP病例,并开展调查和处置。 | ||
1.4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旬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无AFP病例漏报。 | ||
2、麻疹监测 | 2.1积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近三年0-14岁儿童麻疹平均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
2.2各项监测指标达到省级要求。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2/10万,48小时完整调查率≥90%、标本3日送达率≥90%、检测结果4日报告率≥90%,疑似病例血标本采集率≥90%,出疹3日内采集血标本的监测病例病原学标本采集≥90%,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达到100%、采集病原学标本的暴发疫情数占暴发疫情总起数的百分比达100%。 | ||
2.3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旬开展主动搜索工作,无麻疹病例漏报。 | ||
3、暴发疫情处置 | 3.1及时规范处置本辖区内发生的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暴发疫情。 | |
3.2发生疫苗针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瞒报和谎报。 | ||
四、免疫服务管理 | 1、接种单位管理 | 1.1辖区内所有接种单位达到《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河南省村级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河南省产科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要求,符合《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 |
1.2县(市、区)级以文件形式明确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等信息。 | ||
1.3辖区内所有接种门诊达到规范级别及以上,示范门诊比例≥50%。 | ||
1.4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达到示范接种门诊要求。 | ||
1.5辖区内所有产科达到产科接种点建设标准。 | ||
2、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 2.1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或转发《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 |
2.2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按时提交总结、报告。 | ||
2.3查验接种证指标达到要求:托幼机构和小学开展率100%,入托入学儿童查验率≥95%,需补证儿童补证率≥98%,漏种儿童补种率≥90%。 | ||
3、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 | 3.1 每月分析本辖区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 | |
3.2辖区内的所有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化系统上传率和备份率均达到100%。 | ||
3.3以月为单位,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化系统异地下载率达到90%。 | ||
3.4定期对河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中本辖区内的重复儿童进行查重删除。 | ||
4、AEFI监测和处置 | 4.1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并规范开展调查诊断工作。 | |
4.2 AEFI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AEFI报告乡级覆盖率100%,发现后在48小时内报告数占报告总数比例≥90%、AEFI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调查后3日内AEFI个案调查表报告率≥90%、AEFI个案调查表关键项目填写完整率达到100%、AEFI调查后7日内初步调查报告完成率≥90%,AEFI分类率≥90%。 | ||
4.3按要求做好AEFI病例报告工作,每年完成AEFI监测情况分析总结。 | ||
4.4全年无重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发生。 | ||
五、疫苗和冷链管理 | 1、疫苗管理 | 1.1年底制定并报告下年度的疫苗和注射器使用计划。 |
1.2疫苗出入库记录完整、正确,且录入疫苗注射器系统。 | ||
1.3疫苗出入库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 ||
1.4疫苗实物与出入库记录苗帐相符合。 | ||
1.5未将治疗性生物制品当做疫苗管理使用。 | ||
1.6规范第二类疫苗的使用管理。 | ||
2、冷链管理 | 2.1冷链设备均建立档案,且完好率为100%。 | |
2.2所有冷链均开展温度监测,温度记录完整、真实。 | ||
2.3每年通过系统及时更新、上报冷链设备情况。 | ||
2.4冷库配备自动温度监测装置。 | ||
2.5冷库内疫苗码放有序,与墙面、地面有一定距离。 | ||
六、宣传、培训和督导 | 1、宣传和督导 | 1.1组织开展“4.25”、“7.28”和补充免疫等免疫规划相关宣传。 |
1.2宣传资料完整丰富,包括通知、总结、影像材料、宣传照片等。 | ||
1.3大型宣传活动有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参加。 | ||
1.4每年开展≥2次乡级全覆盖的免疫规划专业督导。 | ||
2、培训 | 2.1每年对乡级开展≥1次免疫规划专业培训。 | |
2.2建立免疫规划例会制度,县级每月召开1次对乡级的免疫规划工作例会。 |
附件2
河南省免疫规划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乡级)
类别 | 项目 | 建设标准 |
一、机构人员保障 | 1、机构保障 | 1.1有专门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室。 |
1.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
2、人员保障 | 2.1乡级免疫规划科专业科室工作人员符合示范、规范门诊预防接种人员要求,能够满足当地实际需求,山区等较少人口地区,可适当放宽。 | |
2.2村级有乡村医生负责免疫规划工作。 | ||
2.3接种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证。 | ||
2.4接种人员均持有《河南省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且有每年的培训记录。 | ||
二、常规免疫 | 1、接种率监测 | 1.1每月按时上报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率报表,且报告及时、完整、无逻辑错误。 |
1.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 0-6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老五苗每剂次接种率≥95%,新纳入疫苗每剂次接种率≥90%。 | ||
1.3产科接种单位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0%。 | ||
1.4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含麻成分疫苗的首针及时接种率≥90%。 | ||
2、接种率分析 | 2.1每月开展主动搜索或查漏补种,通知未种儿童前来接种。 | |
2.2每月分析辖区内疫苗接种情况,采取措施提高接种率。 | ||
三、疫苗针对疾病 | 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报告 | 1.1疫苗针对疾病按照传染病报告要求管理报告。 |
1.2无麻疹、AFP等漏报病例。 | ||
四、免疫服务管理 | 1、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 1.1预防接种门诊达到规范及以上标准,产科达到产科接种点要求。。 |
1.2预防接种门诊的责任区域明确,且划分合理。 | ||
1.3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天数,城区接种门诊建议每周接种≥5天,周末提供半天以上接种服务。 | ||
1.4接种日应保证合理预约安排,避免出现拥挤、无序、等待时间过长的情况。 | ||
1.5在工作规范、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设数字化门诊。 | ||
2、接种资料管理 | 2.1儿童预防接种证填写完整、规范。 | |
2.2预检登记填写完整、规范。 | ||
2.3接种底册填写完整、规范。 | ||
2.4预防接种证、预检登记、信息系统疫苗接种信息一致。 | ||
3、信息化管理 | 3.1预防接种门诊≥2名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 | |
3.2所有儿童的基本信息均需录入信息系统,疫苗、接种日期等信息准确无误。 | ||
3.3客户端儿童个案无重卡。 | ||
3.4客户端数据及时上传和备份。 | ||
4、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 | 4.1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有查验记录,有补种登记表,有查验总结。 | |
4.2查验接种证指标达到要求:托幼机构和小学开展率100%,入托、入学儿童查验率≥95%,需补证儿童补证率≥98%,漏种儿童补种率≥90%。 | ||
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 5.1明确要求并落实接种后留观30分钟。 | |
5.2有常用的预防接种反应急救药品。 | ||
5.3接种人员熟练掌握急性过敏反应的处置办法。 | ||
5.4全年无接种事故发生。 | ||
6、流动儿童管理 | 6.1掌握并上报辖区内流动儿童数量及接种情况,有流动儿童登记表。 | |
6.2及时给流动儿童建立档案,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 | ||
五、疫苗和冷链管理 | 1、疫苗管理 | 1.1疫苗出入库记录登记完整、正确。 |
1.2疫苗出入库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 ||
1.3疫苗实物与出入库记录苗帐相符合。 | ||
1.4未将治疗性生物制品当做疫苗管理使用。 | ||
2、冷链管理 | 2.1冷链设备均建立档案,且完好率为100%。 | |
2.2所有冷链均开展温度监测,温度记录完整、真实。 | ||
2.3疫苗码放整齐,疫苗与疫苗之间,疫苗与冰箱壁之间有一定空隙。 | ||
2.4疫苗存放温度符合说明书要求。 | ||
六、宣传 培训 | 1、宣传 | 1.1每月至少举办1次妈妈课堂,宣传预防接种相关知识。 |
1.2规范预防接种宣传,内容科学、客观,有针对性,符合国家规定。 | ||
1.3组织并参加免疫规划相关宣传(4.25、7.28、补充免疫等)。 | ||
1.4宣传资料完整丰富,包括通知、总结、影像材料、宣传照片等。 | ||
2、例会制度 | 每月召开1次乡村医生例会。利用村医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通知未种儿童及时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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