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8〕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8〕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焦政办明电〔2018〕17号)精神,加强对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示范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崔春杰 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万英奎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 慧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黎明 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副局长
王家叶 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许德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武 燕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前进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亚楠 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孙海军 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明光 高新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许大志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部署,研究审定全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方案,协调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项措施。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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