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示范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8-06-21
  • 标  题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D410000201806160066 批转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焦示管文〔2018〕71号
  • 发布时间2018-06-21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D410000201806160066 批转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09-21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焦示管文〔2018〕71号


焦作市协调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

2018617日夜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D410000201806160066)信访举报件收悉。我区高度重视,区党工委书记李平启、管委会主任陈湘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查清问题,迅速向督察组回复。主管副主任申晓东,第一时间带领环保等部门,对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举报问题 

焦作市高新区住郭庄村对面,有一家工地渣土车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很大。该工地渣土车全是国三车,违反了国三车不让上路的规定。

二、调查情况

2018618日上午830,主管副主任申晓东带领区攻坚办、环保、城管、街道、公安等部门赶赴文苑街道住郭庄村进行调查。经查:

(一)举报事项“渣土车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很大”属实。焦作高新区住郭庄周边无建筑施工工地,举报中所描述的现场位于丰收路住郭村段路南,长约50、宽35,为住郭庄村村民武战伟、武利明、苗全海的人口地。经询问当事人,其自称:土地处于道路下方,地势低洼,大雨后积水无法耕作,必须拉土垫高。当事人从建筑工地运来土方,但未落实覆盖措施,造成了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道路扬尘大。

(二)举报事项“该工地渣土车全是国三车,违反了国三车不让上路的规定”不属实。经了解,目前国三车辆不允许进入市区范围,并未规定不允许上路。该现场位于城区道路管理范围外(限高站外),曾在该处卸土的车辆均为在市渣土办备案的正规渣土车。

三、处理情况

(一)文苑街道办事处对现场的黄土裸露进行覆盖,城管部门派出2台大型洗扫车对道路路面进行洗扫,于当日1130分全部落实到位。

(二)将本次交办件通报市城管局渣土办,加强渣土车管理。

(三)将本次交办件通报修武县公路局,请其按照职责分工,对其所管辖的丰收路段沿线加强巡查管理。

(四)对文苑街道住郭庄村三位村民批评教育,增强环保意识,不得再私自拉土、垫土,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环境。

四、追责情况

无追责。

特此报告。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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