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3
发布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焦作市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二级资质延续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二、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报至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地址:高新区怀庆路305号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3970007
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 | 资质等级 | 申报事项 | 核查意见 |
1 | 焦作市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刘先杰 | 二级 | 延续 | 通过 |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