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按照认定程序,我单位已完成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通过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6日。
附件:
焦作高新区(示范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x
高新区教体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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