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管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9-09
  • 标  题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焦示管办〔2019〕32号
  • 发布时间2019-09-09
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机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09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示管201932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

处理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优化示范区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提高行政综合服务效能,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机制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服务,紧扣直接”“便捷,着力解决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按照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重点督办、严格考核的工作要求,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机制实现直接沟通有平台、诉求反映有渠道、问题纾解有机制、优化服务有效能

二、工作机构

成立示范区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区企业纾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活动。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事项的接收、转办、协调、督办、回访、考核、公开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服务对象

全区一般纳税人企业。

四、服务内容

接收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的示范区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帮助企业纾困解忧。

五、工作流程

(一)接收阶段。及时网上接收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分为政策咨询类、简单事项类、综合问题类、不予受理类)。

(二)转办阶段。对政策咨询事项、简单事项,进行即收即转行政审批与大数据管理局提出初步意见,报相应常务副组长签批后转交部门直接解决对综合问题,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牵头,明确一个部门为牵头承办部门

(三)办理阶段。各承办部门负责承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政策咨询事项48小时内,简单事项5个工作日,综合问题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反馈阶段。谁承办,谁反馈。承办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至企业,并将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区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话:8736525,联系人:冯娟林琳。

办理结果不涉及隐私的,全部向社会公开。

六、服务机制

(一)问题即时转办。对接收的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即时转交各相关部门办理。各部门对承办事项,要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限时办结。

(二)强化跟踪督办对转办件,采用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跟踪督办等办法,确保问题按时办结。

(三)建立综合性会商解决机制。建立示范区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成员单位联席办公机制。根据转办问题情况及时召开联席办公会议。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等工作。

综合问题事项,由常务副组长牵头负责,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商,原则上每月一次。

较复杂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由组长牵头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商,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重大问题、久拖不解问题,由示范区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商,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必要时,区纪委监察委、区组织部等部门参加,形成会议纪要。

七、督办奖惩机制

对限期未办结的和企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企业纾困360”工作情况列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企业纾困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为官不为、执行不力、政令不畅、作风不实等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示范区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doc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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