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示管办〔2019〕32号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
处理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优化示范区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提高行政综合服务效能,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机制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服务,紧扣“直接”“便捷”,着力解决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按照“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重点督办、严格考核”的工作要求,建立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机制,实现“直接沟通有平台、诉求反映有渠道、问题纾解有机制、优化服务有效能”。
二、工作机构
成立示范区 “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区企业纾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事项的接收、转办、协调、督办、回访、考核、公开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服务对象
全区一般纳税人企业。
四、服务内容
接收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的示范区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帮助企业纾困解忧。
五、工作流程
(一)接收阶段。及时从网上接收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分为政策咨询类、简单事项类、综合问题类、不予受理类)。
(二)转办阶段。对政策咨询事项、简单事项,进行即收即转。由行政审批与大数据管理局提出初步意见,报相应常务副组长签批后转交部门直接解决。对综合问题,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牵头,明确一个部门为牵头承办部门。
(三)办理阶段。各承办部门负责承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政策咨询事项在48小时内,简单事项在5个工作日,综合问题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反馈阶段。谁承办,谁反馈。承办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至企业,并将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区“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话:8736525,联系人:冯娟、林琳。
办理结果不涉及隐私的,全部向社会公开。
六、服务机制
(一)问题即时转办。对接收的市“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即时转交各相关部门办理。各部门对承办事项,要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限时办结。
(二)强化跟踪督办。对转办件,采用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跟踪督办等办法,确保问题按时办结。
(三)建立综合性会商解决机制。建立示范区“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成员单位联席办公机制。根据转办问题情况及时召开联席办公会议。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等工作。
综合问题事项,由常务副组长牵头负责,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商,原则上每月一次。
较复杂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由组长牵头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商,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重大问题、久拖不解问题,由示范区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商,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必要时,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区组织部等部门参加,形成会议纪要。
七、督办奖惩机制
对限期未办结的和企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企业纾困360”工作情况列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企业纾困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为官不为、执行不力、政令不畅、作风不实等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示范区“企业纾困360”平台转办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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