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示范区2021年度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流程
发表时间:2021-10-13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5日,每单位只能申报一次。

二、申报条件

1、失业保险参保地系受灾地区的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5.5%以内的企业。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3、以下单位不在本次稳岗补贴返还范围:

(一)参保单位性质不是企业的,包括事业单位(机关、全额供给、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和相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房地产企业。

4、以下单位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一)审核时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中国信用网”网站(http://www.zgxyw.org.cn)上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准;

(二)审核时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三)申请稳岗补贴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对受灾严重的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27%;对受灾地区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确定为23%。

四、申报程序

  稳岗补贴网上申办

2021年10月25日前,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参保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登陆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中的“单位办事通道”,办理稳岗返还申请及申报,同时上传《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 (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五、联系电话

示范区社保中心  0391-3563651

六、附件

焦作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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