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焦发〔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区自管委会办公室认真研究学习了《焦作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工作行动方案》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焦发〔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聚焦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源头风险突出、监管基础薄弱、机制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制定的必要性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铁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起草过程
根据区领导批示精神及工作安排,区食安办承担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起草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省、市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草拟《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试行)中提出了许多创新亮点。2022年6月,我们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送区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等区直单位征求意见。目前,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按程序经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执行,并提交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放心2022年上半年行证复印件统计表
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铁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打建结合、以打促建,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紧盯影响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预防为主、产管并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和“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党政齐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引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宣贯和风险监测行动。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十一)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实施。
(二)建立督办机制。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和亮牌督办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凝聚攻坚合力,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攻坚行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增强监管效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及时总结攻坚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四)严惩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构建共治格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发掘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内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新格局。
(六)强化跟踪问效。各牵头部门要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全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对进展情况开展跟踪评价,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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