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示范区村庄背街小巷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示范区村庄背街小巷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示范区村庄背街小巷硬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背街小巷硬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加快补齐村庄背街小巷硬化短板,不断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确保按时完成该项民生实事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地净、水清、村美、人和”的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着力推进农村背街小巷硬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总任务。项目实施范围涵盖5个乡(镇)街道72个村,其中,苏家作乡14个村、阳庙镇15个村、宁郭镇13个村、文昌街道26个村、李万街道4个村。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计划三年内完成。
(二)2022年建设任务。根据市民生实事任务分解,2022年我区需完成22个村的背街小巷硬化任务,按照整村推进方式实施。硬化村庄具体名单为:苏家作乡:东官庄、司家寨、西官庄、吉庄;阳庙镇:马庄村、杨庄村、小梁庄、沙邱铺、北西尚;宁郭镇:宁郭村、马村、桥湾、黄庄;文昌街道:铁匠庄、后南谢、北高村、东学固、前南谢、新安镇、大高村、石庄村;李万街道:宝丰寨。11月底前,22个村的背街小巷硬化工程全面完工并达到验收标准。
三、建设范围和标准
(一)建设范围。背街小巷硬化实施范围限定于村内,且道路宽度不超过4.5米。
(二)建设参考标准。参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开展施工建设。
(三)路基及路面建设。自主选择使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路面,使用混凝土的,硬化厚度在15cm左右,原则上采取商砼,铺筑振捣均匀后收面,待凝固后,用草帘覆盖洒水养护,符合条件后使用;使用沥青硬化的,须按要求构建路基,路基填料一般为灰土石或二灰石,要求配比科学、拌和均匀,沥青铺设厚度不低于5cm。在构筑路基和路面时,对已建设的污水管网及窨井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实现硬化后路面与窨井盖齐平,污水管网保持畅通。
(四)排水设施建设。在背街小巷硬化过程中,需配套建设排水沟,排水沟应根据排水去向,确定沟底标高。横向排水必须埋设管涵。
(五)项目验收标准。村庄内所有背街小巷道路全部实现硬化,道路硬化宽度、厚度符合建设范围和标准,道路两侧配套建设排水设施,无路面起砂、掩埋窨井设施等现象。
四、2022年工作实施步骤及阶段划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6月)。乡(镇)街道负责所辖村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项目村的建设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备案。村级建设方案中应包含项目申请、资金测算、每条需硬化背街小巷的基本情况(含编号、街道长宽、排水沟现状)、施工计划等,附具每条需硬化街道的现状照片(带时间水印,每条街不少于3张)。乡(镇)街道对实施硬化的街道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现场核定,出具任务量核定意见。
(二)施工建设阶段(7月至10月)。按照施工方案,开展路基建设和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配套建设排水管或排水设施。区农业农村局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
(三)工程检查验收阶段(11月)。项目完工后,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意见后,向区农业农村局递交验收申请及项目实施有关材料及凭证。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对村庄背街小巷硬化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四)综合考评阶段(12月)。配合市联合考评组开展现场验收,确保该项民生实事成效获得考评组认可。
五、奖补标准
对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的背街小巷道路硬化项目验收达标的,区财政按照5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
六、资金筹措及拨付
(一)资金筹措:一是区财政安排农村背街小巷硬化奖补资金;二是乡(镇)街道、村集体出资、村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等。
(二)资金拨付:项目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根据奖补标准拨付奖补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基〔2020〕6号)要求实施。
(二)建立奖惩机制。将各乡(镇)街道村庄背街小巷硬化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综合考评。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在任务完成当月的人居环境考评工作中加5分。11月底前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由区领导组织约谈,并取消该乡(镇)街道本年度的乡村振兴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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