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梳理,汇总形成了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现将《示范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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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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