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我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270名,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94名,分散特困人员176名,主要分布在阳庙镇、苏家作乡、宁郭镇和文昌街道,占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的95.9%。且大多数人员为2012年区划调整前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身份。2012年以来,全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没有出台过规范性文件。
按照《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豫政〔2016〕79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民〔2021〕7号)、《焦作市民政局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焦民〔2022〕68号)、《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的通知》(焦民〔2022〕40号)、《焦作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特困供养人员丧葬管理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市委机动巡察组在我区巡察时发现的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不规范问题,以及全省开展的养老服务机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起草《焦作高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此次文件起草工作,我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民政中心牵头,征求了区直有关单位意见,经过会议研究,报区分管领导审阅。目前,该《决定》已按程序经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焦作高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共分十二个部分,包含责任主体、供养范围、申请及受理、审核确认、终止救助供养、供养形式、供养内容、供养标准、资金保障、供养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涵盖了特困人员申请、认定、供养形式及标准、终止救助供养全部环节,规范了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资金使用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
四、预期效果
《焦作高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我区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程序,将惠及更多无人赡养的老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维护特困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后续影响评估论证
在后续工作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可能出现以下影响:
1.规范机构管理。按照《办法》规定,强化兜底保障职责健全岗位责任、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供养经费专款专用。
2.提升服务质量。合理配备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护理服务人员,保障和维护好特困人员吃、穿、住、医、护、葬等基本生活权益,真正实现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焦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承办:管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01-2024
电话:0391-3563650 传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区神州路 邮编:454000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279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050268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