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现拟将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11人名单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 0391-8866466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 月26日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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